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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國產艦艦導彈“上游1號”裝備部隊
作者:吳殿卿 責任編輯:姚云炤 來源:《鐵軍》2014年第3期 日期:2014-07-02 瀏覽次數:7830
1967年秋,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傳遍海疆:中國自行生產的艦艦導彈“上游1號”已定型生產,很快就要裝備部隊了!官兵們都為這一喜訊感到高興和自豪。
021 型導彈艇發射“上游1 號”反艦導彈
1967年秋,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傳遍海疆:中國自行生產的艦艦導彈“上游1號”已定型生產,很快就要裝備部隊了!官兵們都為這一喜訊感到高興和自豪。
“上游1號”是仿照蘇聯“п-15”型飛航式導彈制造的,前后經過了近八年的時間。
1959年初,中蘇兩國政府簽訂了蘇聯向中國海軍提供技術援助的“二·四協定”。同年11月,按照“二·四”協定從蘇聯引進的兩型導彈,即潛艇用“P—11fM”型彈道式導彈、快艇用“п-15”型飛航導彈,樣機運抵北京。導彈仿制工作遂逐步展開。
由于沒有專門的研究單位和生產廠家,軍委、國務院決定由國防科委和國防工辦牽頭,集全國技術力量和軍事工廠共同完成導彈仿制任務。據此,在分管國防科委的副總理聶榮臻和分管國防工業的副總理賀龍的參與協調下,對導彈仿制任務進行了責任劃分。整個仿制工程,由海軍、國家第三機械工業部和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負責,海軍負責樣機、資料的引進,對導彈的效能等提出意見和建議;五院、三機部分別負責仿制生產設計研究、解決技術難題和安排生產。海軍還負責掌握仿制進展全面情況,組織協調工廠和科研單位間的協作,并派軍代表駐廠進行仿制監造等。
1960年3月,仿制“P—11fM”型彈道導彈(以下簡稱“潛地導彈”)、“п-15”飛航式導彈(以下簡稱“艦艦導彈”)工程正式啟動。三機部將導彈仿制生產任務化整為零,分別下達給航空、兵器、電子設備等工廠,總裝生產和總體歸口單位為320廠。為保密需要,將仿制艦艦導彈任務生產代號定名“5081”工程。
按照“二·四”協定的規定,各參與仿制生產的單位都從蘇聯聘請了專家、技術人員,擔任技術顧問。1959年底,應聘的專家先后到位。在他們的指導幫助下,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就根據導彈仿制的需要組成了從研仿、生產到飛行試驗等一整套系統的組織機構,并很快投入實際工作。但是不久,受中蘇兩黨政治分歧影響,蘇聯政府單方面撕毀合同,召回在華工作的專家。次年8月,參與導彈仿制工作的蘇方技術人員也奉命陸續離開中國。同時,“二·四”協定規定的一些重要的技術圖紙、資料,蘇方也停止提供。加之受自然災害等影響,我國經濟力量嚴重削弱,武器裝備研制經費也出現嚴重困難。剛剛起步的導彈仿制工程,面臨著夭折的危險。
在嚴峻的形勢面前,國防科研、軍工生產“縮短戰線、保證重點”,暫停和削減了很大一部分科研生產項目。海軍導彈仿制,暫停潛對地和岸對艦(“二·四協定”前引進)兩型導彈的研仿,集中力量完成“5081”工程,同時決定將交付部隊的時間由原定的1963年推遲至1968年。
經過調整之后,“5081”工程被列為國家重點項目。但是,圖紙、資料不全,專家、顧問撤走,“仿制”已不是尋常意義上的“仿制”了,許多部件需“研制”、“創制”!大家發揚發憤圖強、自力更生的精神鉆研、攻關,解決一個個技術難題。許多部件從模擬件到成品經過成百上千次試驗。
經過兩年多的刻苦攻關、反復試驗,各承制廠于1963年生產出了第一批零、組件,并按計劃交付負責總裝的320廠開始初裝。經國務院特種武器定型委員會批準,仿制生產的艦艦導彈正式定名為“上游1號”,著手部署進行飛行試驗。
在蘇聯提供的資料中,原本有一個飛行試驗大綱,但由于兩國自然環境條件不一樣,更主要的是生產設備、工藝不一樣,所以無法借用,只能作參考。1964年夏,海軍裝備部(此前海軍機關整編,海軍技術部縮編為機關二級部,隸屬海軍裝備部)主持召開了由海軍 試驗基地及相關科研單位、工業部門參加的會議,研究制定了“上游1號”導彈飛行試驗大綱。會議決定,“上游1號”導彈飛行試驗按照此前國防工辦的批復分模型彈、混裝彈、國產彈三個階段進行,并明確了各階段試驗的性質、目的、任務、項目和評審標準等。
試驗由海軍訓練基地組織。為方便具體了解模型彈各部件的性能和整體效果,飛行試驗分陸上、海上兩次進行。第一次,“以沙代海”,在西北戈壁灘上國防科委某基地進行。試驗前,在發射場地安裝了固定發射架和模擬快艇甲板及艇面設備,并在發射架周圍和艙室不同部位放置了羊、狗、豬等動物,配置了有線測量和光測設備。1964年12月7日、11日各發射一發。發射結束,發射架周圍被助推器火、煙考驗過的動物因距發射架距離不同而死傷各異,模擬艙室內的動物均安然無恙。
在總結戈壁灘試驗的基礎上,1965年10月又在渤海某海區進行了模型彈海上飛行試驗。試驗由國防科委某訓練基地建制組織,試驗場設在基地試驗靶場,快艇某支隊國產“6621”、“6623”型快艇各一艘參加試驗。
試驗于10月15日正式開始。首先是停泊(又稱系泊)試驗,即將發射艇固定在一定方向上,艇上不上人,在發射艇上應有人的地方放置猴子等動物,由操縱人員在另外一艘艇上遙控發射。第一發模型彈停泊發射后,隨艇試驗的動物除驚恐外沒有一只受外傷。于是,在再次發射中安排一個人上艇,具體體驗模型彈發射的噪音和沖擊波對人的神經系統和精神的影響。兩次停泊試射均獲成功,接著進行航行發射試驗。在艦艇正常航行狀態下,連續發射模型彈三發,也取得圓滿成功。11月15日,模型彈海上飛行試驗結束。
這樣,“上游1號”導彈仿制飛行試驗就順利進入第二個階段,即混裝彈飛行試驗。試驗于1966年4月中旬開始,至7月初結束。先在陸地對海上目標發射,爾后在快艇上發射。連續發射幾發混裝彈均取得成功。“上游1號”導彈定型飛行試驗臨時黨委決定,將現場一發除自動駕駛儀是進口成件、其余均為國產件混裝彈的自動駕駛儀也換上國產件,使其成為完全的國產導彈,與混裝彈一起試驗。這發彈于1966年6月26日發射,直接命中目標!這一結果宣告:中國第一枚國產艦艦導彈仿制成功!在場參試人員情不自禁地歡呼起來,不少同志流下了激動的淚水。
就在進行混裝彈飛行試驗的同時,另一項試驗,即全彈和成件的運輸試驗也相繼展開。導彈的各個部件由分布全國各地二十多個廠到總裝廠、成品導彈到戰斗部隊,須經過多種環境、多種條件的長途運輸。這些運輸對導彈、各成品件有何影響?期間應注意哪些問題?這一試驗從1966年夏季開始,直到第二年夏天結束。在整整一年的時間里,工廠、部隊密切配合,完成了高寒、酷暑等各種條件下的鐵路、公路和水上運輸試驗,證明“上游1號”全彈及各成件在各種環境條件下運輸都是安全的。
1966年10月中旬,導彈發射艇和觀察照相的直升機進駐試驗場,下旬接收試驗彈,11月份試驗即正式進行。
這是批量生產裝備部隊前最后一次試驗,整個試驗均按照實戰要求進行。首發導彈試飛發射于11月9日2時準時開始。這天晴空萬里,風速小、能見度高,是導彈飛行試驗難得的好天。發射后觀測證明,理論命中。這一效果堅定了參試人員的信心。接下來,從11月14日至29日上午,先后又發射了六發。為了檢驗發射艇的承載能力和對導彈發射的影響,29日下午,艇的兩舷同時發射。兩彈齊射,巨大沖擊力掀起的氣浪,沖破了快艇厚厚的玻璃窗,濃煙灌進駕駛室。但艇上人員除輪機兵頭部負輕傷、標圖員被震昏迷外,其他人多無大礙。兩發導彈全部命中目標。“上游一號”艦艦導彈定型試驗,以九發八中的優異成績宣告結束。
1967年6月28日至7月1日,“上游1號”艦艦導彈定型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由海防導彈臨時定型委員會主任、海軍副司令員趙啟民主持,定委副主任錢學森、鄭國仲、來光祖、黃志才及全體委員出席會議。會議認為,“上游1號”艦艦導彈設計方案正確,二類產品(各成件)符合設計要求,一類產品(全彈、整個武器系統)性能良好,艦艦導彈仿制成功,國產“上游1號”導彈質量、性能可靠,可以批量生產,裝備部隊。大家一致通過了“上游1號”艦艦導彈生產定型申請報告,國務院特種武器定型委員會很快批復同意批量生產。
“上游1號”導彈于1967年定型投產后,首先裝備了海軍導彈快艇部隊。接著,又對在役的護衛艦和驅逐艦加裝“上游1號”導彈武器系統。此后一段時間里,國產艦艦導彈“上游1號”,成為中國海軍海上攻擊武器的中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