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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我一輩子的情結(下)
作者:李玉坤 責任編輯:魏冉 來源:《鐵軍》 日期:2015-07-02 瀏覽次數:7823
五星紅旗設計者曾聯松
1996年國慶前夕,我在國旗徽章設計專利獲得者徐大公等人的陪同下,赴上海市山陰路拜訪德高望重、已是79歲高齡的五星紅旗的設計者曾聯松先生。
我握著曾老的手說;“謝謝您為我們國家設計了國旗,我早就盼著來拜訪您。您是國旗的設計人,我因為提了一條建議,誕生了一部《國旗法》,我們兩代人志同道合,心心相印,都與國旗結下了不解之緣!”
曾老很是興奮:“你們來看我,我很高興。一提起五星紅旗,我的心情就難以平靜,不論談多久總不覺得累,記憶猶新啊!”曾老說著,便小心翼翼地取出他珍藏近半個世紀的一份國旗設計圖案樣稿,像展示傳家寶似的,慢慢地打開,展現在大家面前。接著曾老滔滔不絕地講述他設計國旗的過程:
1949年7月,上海人民沉浸在剛剛解放的喜悅之中。當時我在上海現代經濟通訊社工作,我從報紙上看到征集國旗圖案啟事后思緒萬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應是偉大祖國的象征、中華兒女的寄托、炎黃子孫的驕傲!自己雖然不是專業畫家,但有一定的美術基礎,應積極投身到這一具有偉大意義的設計工作中去。
7月的上海,一天午夜,我仰望繁星綴滿的天空,忽然來了靈感,我從人們常說的“盼星星,盼月亮”中得到啟發:中國共產黨是中國人民的大救星,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就像圍著北斗的4顆小星。想到這里,我迅速返回房間,重新坐到桌旁。
我先用紅色作為國旗的基礎色,代表解放、光明、熱烈,再剪出一個大的五角星,象征偉大的中國共產黨,并以大星導引于前,后又剪出4顆小星環繞于大星。像星拱北斗。小星象征廣大人民,人民緊緊地環繞在黨的周圍,團結戰斗,從勝利走向勝利。我還把五角星設計為三原色中最亮的黃色,這不僅與象征革命的紅色旗面相協調,也像早晨彩霞中的金光,燦爛輝煌,色調簡練而莊嚴大氣,而且,也表達了中華兒女黃色人種的民族特征。
經過近一個月的設計構圖,我制作了兩份五星紅旗圖案,一份寄出去應征,一份保留家中。我最終確定的五星紅旗圖案為:紅色油光紙做成的旗面,旗面左上角貼著1顆黃色的大五角星,大星上貼著用紅色油光紙制作的“鐮刀斧頭”標志,大星右側呈半圓形貼著4顆黃色小五角星。
1949年10月1日,開國大典上,毛主席親手升起了象征新中國誕生的國旗。這面特制的大國旗,長5米多,寬3米多,飄揚在天安門廣場蔚藍的上空。
我從報紙上看到公布的國旗圖案時,既激動又驚詫,因為五星紅旗和自己設計的國旗圖案幾乎相同,但又無法確定是否是自己的作品。因為在我設計的國旗圖案中,大星中嵌有“鐮刀斧頭”。
1950年9月27日,我意外收到了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寄來的一封信。來信說:“曾聯松先生,你所設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業已采用,茲贈送人民政協紀念刊一冊,人民幣500萬元(合現在500元)作為酬謝你對國家的貢獻……”此時,已整整過去一年零4個月。我心中的結終于解開了,五星紅旗正是自己設計的作品,我一連激動了好幾天。
我從來信中還得知:1949年秋季,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收到了國旗應征圖案2992幅。從中篩選了38幅作候選圖案,并編輯成《國旗圖案參考資料》,發給政協與會人員閱評。我的五星紅旗圖案位列32號,首先被田漢、郭沫若等名家看中,由田漢送呈毛澤東主席審閱。毛主席同意選為國旗,但建議刪去“鐮刀斧頭”,成為一幅純潔亮麗的五星紅旗,交由政協會議討論。毛主席說:五星紅旗圖案表現我們革命人民大團結。現在要大團結,將來也要大團結。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正式通過了我設計的五星紅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曾老越說越激動。突然,他扔掉拐杖扶著藤椅站起來,兩眼盯著前方,炯炯有神。他亮開嗓門,模仿毛澤東開國大典上的語調大聲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曾老面色紅潤,語調慷慨激昂。此時此景,所有在場的人無不為之動容,眼眶中跳動著晶瑩的淚花……
我連忙扶著曾老說:“曾老,五星紅旗既美觀端莊,又寓意深刻,當時你能設計這樣的圖案真不簡單啊!”
曾老并不因設計了國旗而沾沾自喜。他話鋒一轉,笑著對我說:“小李,我在報上看到關于你的報道,極為高興。從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親自升起第一面五星紅旗到1990年10月1日,跨過了41個年頭,中國才產生了一部《國旗法》,你的一條建議可為國家做了一件大好事呀!”
我連連擺手:“我僅僅盡了一名人大代表應盡的職責,我能得到這么高的榮譽,與您這位國旗設計者的貢獻是永遠分不開的,我再次向您表示致敬!”
臨別時,曾聯松老先生飽蘸濃墨,為我揮毫題字:“壯哉,長城萬里;偉兮,旗海千秋!”
我和“第3447號議案”
國旗代表國家尊嚴,象征國家主權,愛國旗就是愛國家,每一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國旗的尊嚴。自《國旗法)頒布實施以來,無論是政府機關還是工廠學校,到處都飄揚著一面面迎風招展的五星紅旗。然而,在《國旗法》的實施過程中,尚有不盡人意的地方,影響了國旗的尊嚴。我作為人大代表,有責任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使之得到糾正。
2000年3月份,我赴京參加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會議期間鄭重地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議案組提交了“建議盡快制定《國旗法》實施細則的建議”。
“建議”提出:“《國旗法》自1990年公布實施至今已有近10年。從北京、上海、江蘇等部分省市以及香港、澳門回歸及國慶50周年等重大活動來看,這一重要法律的實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在開展國旗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增強人民的國家觀念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從全國范圍來看,其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對一些條款的執行還缺少具體規定,導致某些單位在升掛國旗時缺乏法律依據.例如,中外合資企業需要掛三種旗幟,中國國旗、合資對方國的國旗、企業專有旗幟,這三者位置怎么擺?相差高度為多少?應當有具體規定。因此,特建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實施細則》。”
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將此項建議列為“第3447號議案”。同年6月下旬,我收到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寄來的第70號函,來函說:“您提出的關于‘建議盡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實施細則》的建議’將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即將研究制定的國旗升掛使用的具體規定中予以采納。”
降半旗為汶川遇難同胞志哀
2008年5月19日下午2時28分,國旗半垂,汽笛嗚咽,山河失色,草木含悲。在這一刻,為深切懷念四川汶川大地震的遇難同胞,萬眾肅穆,舉國默哀。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為自然災難的逝者設立全國哀悼日,也是首次為遇難平民降半旗志哀。此時此刻,我為自己及時向國務院提出《關于對汶川大地震遇難者下半旗志哀的建議》,感到由衷的欣慰。
5月12日下午2時28分,四川汶川發生里氏8.0級地震,短短幾天時間死亡3萬余人,受傷2萬余人,我每天飽含淚水看著電視畫面上關于汶川大地震的滾動報道,感受國與家的命運從未像今天這樣風雨同舟,血肉相連。看著那揪人心肺的一幅幅凄慘場景和萬眾一心抗震救災的宏偉場面,我反復思忖:面對數以萬計遇難同胞和遭遇不幸的家庭,我們不僅需要全力搶救、關懷和幫助幸存者,也要給那些不幸遇難的同胞以最高的禮遇。雖然社會上有各種哀悼方式,但抗震救災到了關鍵時刻,我們需要一次全國性的哀悼,以凝聚過度的悲痛人心。由此,我產生了向國務院建議下半旗志哀的想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14條第4款規定: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的,可以下半旗志哀。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務院決定。5月16日,我與天安門國旗護衛隊國旗班首任班長趙新風通了電話,商量向國務院建議下半旗志哀的有關事宜,包括降半旗的時間、場所、操作程序等。當晚,我就請新華社的一位記者以最快最直接的方式,將我的《關于對汶川大地震遇難者下半旗志哀的建議》呈送國務院。
5月18日,當我看到國務院發布將5月19日至21日定為全國哀悼日、全國和各駐外機構下半旗志哀的公告時感動得熱淚盈眶。這是我國首次依據法律,以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發布政令的方式向自然災害中遇難的平民志哀。
低垂的國旗,彰顯了共和國對逝去生命的尊重和珍惜,默默的哀悼,是對失去親人和家園的所有蒙難者的告慰,這充分表達了國家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凸現了社會的進步、文明的發展,政治的昌明,引起了國內外媒體的廣泛關注。一時間,《國旗低垂,舉國哀悼》的黑體字標題頻頻出現于眾多媒體的頭版頭條……5月20日,新華社記者打電話告訴我:你的建議起了積極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