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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上的這個地方,不應叫“沖繩”而是叫琉球
作者:宗禾君 責任編輯:姚云炤 來源:《鐵軍》 日期:2019-10-22 瀏覽次數:8081
很長一個時期以來,我們早已習慣性稱呼的“琉球群島”變為“沖繩”或“日本沖繩”。這樣的叫法并不準確,而是日本的誤導。美國亦曾強調不對琉球群島的主權做界定。
很長一個時期以來,我們早已習慣性稱呼的“琉球群島”變為“沖繩”或“日本沖繩”。這樣的叫法并不準確,而是日本的誤導。美國亦曾強調不對琉球群島的主權做界定。
眾所周知,直到19世紀70年代末琉球群島仍是獨立的,以后才被日本強占。而美國長期不承認日本對琉球的所謂主權,也不使用日本人給起的“沖繩”名字。1943年開羅會議期間,羅斯福曾兩次提出將琉球交給中國,但未獲正面回應,此事遂寢。
二戰結束之后,琉球群島在美國的管理之下,直到1971年美國和日本才簽署了《關于琉球諸島和大東諸島的協定》,將琉球群島交給日本管理。但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的是,1971年美國只是將琉球群島的行政管轄權交給了日本,實際上未認定琉球主權的歸屬。
我們不應將美國和日本《關于琉球諸島和大東諸島的協定》簡稱為《返還沖繩協定》或《歸還沖繩協定》。返還、歸還兩個詞屬于嚴重誤表。無論是歸還或返還,都與英文原文本意不合。1971年,美國和日本簽訂的《關于琉球諸島和大東諸島的協定》英文版本并未使用“返還”“歸還”等詞語,而使用了“放棄、移交”的用法,而且僅指移交行政管理權。
沖繩是日本人強占琉球群島后才起的名字,而不是其正式、傳統稱呼。日本曾多次要求美國將琉球群島的名字改為沖繩群島或日本西南諸島,但一直為美國所拒絕。美國這樣做的意味值得我們深思。
琉球群島的地位按道理、法理、歷史來講,其實到現在也可視為未定。這與當初英國將香港返還中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2012年以來,日本一次次把問題集中向釣魚島,實際上是想轉移琉球的視線。
有些國家一直很會設置議題,布置障礙,混淆國際法與歷史傳承之間的關系。而我們仍處于不主動設置議題的階段,仍是別人設置好議題,我們跟著跳。
延展閱讀:
無論你是否去過日本,相信很多人對“沖繩”這個地名并不陌生。但是,“沖繩”存在的時間并不長,直到19世紀70年代末,那里一直作為中國的藩屬國“琉球”而存在。
自明朝起,琉球即為中國的藩屬國
公元六世紀中后期,隋煬帝令羽騎尉朱寬出海尋訪海外異俗。朱寬行至今日北起奄美大島,至與那國島時,見一片珍珠般的島嶼浮在海面中,“若虬龍浮在水面”,遂為其取名流虬。
唐朝編纂隋書時,因“虬”意為小龍,為避開帝王龍諱,將該地更名為流求。至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才將該地正式記載為琉球,意味琉璃玉和珍珠球,并一直沿用下來。
元朝末年,琉球分裂為三個各自獨立的國家:中山、山南和山北。其中,以中山國的勢力最為強大。公元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明政府派楊戴出使琉球三國,分別冊封了三國國王。琉球三國也明確表示向明朝政府稱臣,正式成為明朝的藩屬。幾年之后,中山國滅了其他兩國完成統一,中山國國王被明政府冊封為琉球王。
此后,琉球國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進貢,謹守臣節。明朝滅亡后,琉球繼續與清政府保持了藩屬關系。后來琉球國王被清廷冊封為琉球國中山王。康熙元年,又改封琉球國王。此后百余年,琉球不斷遣使進貢,歷任琉球新王即位時都要遣使請封,從未間斷。
1609年,日本軍閥豐臣秀吉率軍侵略朝鮮,派薩摩藩諸侯島津氏向琉球敲詐錢財,遭到琉球國王的拒絕。島津氏遂率軍攻打琉球,俘虜了琉球國王尚寧,投降文書上,琉球被迫承認“自古以來世代從屬于薩摩”。每年向薩摩藩輸糧8000石。但是顧忌到琉球宗主國明朝的反應,琉球王國在表面上仍保持“獨立”。在此后的時間里,琉球同時與清廷和薩摩藩保持著宗屬關系。
獨立的琉球國怎樣變成日本沖繩縣
1875年,日本天皇強令琉球斷絕與清朝的冊封關系。1877年底,清政府駐日公使何如璋在東京考察了琉球問題后指出:“阻貢不已,必滅琉球;琉球既滅,行及朝鮮。”“臺澎之間,將求一日之安不可得。”1878年10月,何如璋向日本外務省發出照會,譴責日本阻止琉球向清朝朝貢為“背鄰交,欺弱國”,是“不信不義無情無理”。1879年,日本政府以武力派往不設軍隊的琉球,將琉球國王強行解到東京,吞并琉球王國,將它改名為沖繩縣。這在日本歷史上美其名曰“琉球處分”。
日本此舉立即引起了清政府的抗議。中日之間由此展開了琉球交涉。直到1887年,總理衙門大臣曾紀澤還向日本駐華公使鹽田三郎提出,琉球問題尚未了結。琉球處分問題在中日之間成為一個懸案。
二戰后美日“私相授受”琉球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波茨坦公告》中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根據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的《關于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琉球群島等太平洋諸島被列為托管地,并劃歸美國管理。雖然琉球被日本吞并,但是從清朝政府開始,中國歷屆政府都不承認琉球是日本的。如今中國臺灣地區依然不用“沖繩”的稱呼,而襲“琉球”舊稱。
其實,琉球群島的歸屬問題之所以成為一個問題,是二戰前后地緣政治沖突的結果。開羅會議所簽署的《開羅宣言》規定:“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及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按通常理解,琉球群島即屬于“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
隨著冷戰的加劇,美國在中國未與會的情況下,于1951年9月拉攏48個國家在舊金山簽署了《舊金山對日和平和約》,和約的第二條聲明日本同意美國對于琉球群島等諸島實施聯合國信托管理。隨著冷戰局勢的變化,美國于1953年底將奄美群島轉交給日本;1971年6月,美國又擅自與日本簽署《關于琉球諸島和大東諸島的協定》,將沖繩等南部琉球諸島的行政管理權給日本,釣魚島(日本稱“尖閣諸島”)也在“歸還區域”內。
中國外交部在1971年12月30日發表聲明嚴正指出,這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明目張膽的侵犯。同樣,臺灣地區也始終明確反對琉球主權歸屬日本。1971年6月,臺灣發表公開聲明,對美國將琉球群島“私授”日本“至為不滿”。
“沖繩”人的身份認同
在歷史問題上,日本中學教科書中對于“琉球處分”的記述雖然各有不同,但基本都承認琉球是中國的藩屬國身份。
“東京書籍”的教科書在介紹“琉球處分”時說,“琉球王國雖然被薩摩藩事實上統治,但也向清朝進貢,并且締結了以清朝為宗主國的關系。日本政府1872年設置琉球藩,將其作為日本領土,但清朝沒有承認。此后發生了漂流至臺灣的琉球漁民被土著居民殺害的事件,日本向臺灣出兵,從清朝那里獲得了賠款。日本政府進一步于1879年借助軍隊實力,不顧琉球人民的反對,設置了沖繩縣。”
日本文教出版社的教科書則說,“琉球在江戶時代雖然受薩摩藩統治,但卻同時從屬于清朝。日本政府1872年設置琉球藩,主張領有權。而琉球人在臺灣被殺害后,1874年出兵臺灣,從清朝那里獲得賠款。日本政府據此認為獲得了琉球的領有權,禁止了琉球藩與清朝的關系。1879年,向琉球派遣軍隊,廢藩置縣,設立沖繩縣(“琉球處分”)。然而,清朝對此不予以承認。”
2013年5月8日,《人民日報》刊載了《論〈馬關條約〉與釣魚島問題》一文,闡述日本如何利用殖民侵略“竊占”釣魚島。文章最后強調“歷史上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也到了可以再議的時候”。
(作者是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信息資料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