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軍》
- 特稿
- 老兵親述
- 尋訪新四軍老戰士
- 中國夢·邊防情
- 多彩軍營
- 昔日根據地 今日新農村
- 海洋島嶼與國防
- 感懷新四軍
- 新四軍詩詞品讀
- 崢嶸歲月
- 綿綿思念
- 將帥傳奇
- 史林新葉
- 老兵風采
- 鐵軍精神進校園
- 我與新四軍
- 紅色景點
- 藝苑
- 連載
- 本刊專訪
- 特別閱讀
- 我與鐵軍
- 新四軍故事匯
《鐵軍·紀實》
《鐵軍·國防》
您的位置: 首頁 > 《鐵軍》 > 崢嶸歲月 > 華中抗日根據地的反腐倡廉
華中抗日根據地的反腐倡廉
作者:施昌旺 蔡長雁 責任編輯:徐君華 來源:《鐵軍》2012年第8期 日期:2013-12-09 瀏覽次數:7855
(上接第七期第25頁)
1941年1月皖南事變后,國民黨政府斷絕了對新四軍的軍需補給。新四軍在鹽城重建軍部,在先后開辟的蘇中、淮南、蘇北、淮北、鄂豫邊、蘇南、皖中、浙東敵后抗日根據地內,陸續建立了各級抗日民主政權,可以征糧收稅,興辦經濟、文化等各種事業。從此,共產黨處于局部執政的地位,干部手中掌握著一定的權力,反腐倡廉就顯得更為重要了。
加強廉政思想建設,提高全體黨員干部的政治思想覺悟
中國共產黨一貫主張“鏟除貪官污吏,建立廉潔政府”和“刷新政治,肅清貪污腐化分子”,要求共產黨員在政府工作中“十分廉潔,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報酬”。
新四軍和華中抗日根據地開展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劉少奇說:“我們革命,不是為了老婆,為吃飯,為出風頭,而是為了人民群眾的解放。一切為了群眾,否則,革命毫無意義。”為了避免革命者在勝利和成功后腐化墮落,劉少奇告誡黨員“特別注意在革命勝利和成功的時候,在群眾對自己的信仰和擁護不斷提高的時候,更要提高警惕,更要加緊自己的無產階級意識的修養,始終保持自己純潔的無產階級的革命品質,而不蹈歷代革命者在成功時的覆轍”。
1941年12月25日,《淮海報》發表了題為《反對貪污腐化》的社論,指出克服貪污腐化應“首先是從政治上加強理論修養和工作鍛煉,多多吸取別人的經驗教訓,提高反貪污的警惕性;其次是民眾的檢舉;再次為預防這種現象的發生,要隨時督促檢查,嚴整行政紀律,檢查法令執行的程度,密切上下級的關系,建立嚴密的督導制度”。社論最后號召共產黨員起模范作用,同各種不良傾向作堅決斗爭。
1942年7月20日,劉少奇奉調回延安途中給華中局和新四軍領導人寫信,認為“為了整個革命的利益,我們不應該姑息那些官僚主義者及貪污浪費者”,要求“全黨全軍中必須進行深入解釋和動員,為了革命的勝利、我們的光明前途與新中國的創造而節省一切可以節省的物質資財”。
通過廉政立法來預防貪污腐敗行為
華中各抗日根據地在所頒布的施政綱領中都明確規定了廉政建設的內容,從一開始便把廉政建設納入法治的軌道。1941年2月,淮南津浦路西各縣頒布的《抗戰時期施政綱領》規定:厲行廉潔政府,肅清貪污;保障人民檢舉告發任何工作人員罪行之自由。1941年9月,淮北行署頒布了施政綱領,提出要實行合理負擔,統一收支,厲行節約,鏟除貪污腐化,建立廉潔政治。蘇中行署為了保持政府廉潔,提出“人民有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務人員非法行為之權利”。華中其他各根據地都提出了類似的綱領。
為了落實施政綱領,各根據地通過參議會頒布了懲治貪污暫行條例,如1942年3月頒布的《淮北蘇皖邊區懲治貪污暫行條例》,1942年7月頒布的《鹽阜區各縣懲治公務人員貪污暫行條例》,1944年11月頒布的《蘇中區懲治貪污暫行條例》。其中《鹽阜區各縣懲治公務人員貪污暫行條例》比較完備具體,操作性強。它明確規定:凡公務人員憑藉職位權勢,侵吞公款收受賄賂,營私舞弊及在辦理社會公益事務中有貪污行為,都將受到制裁;人民或群眾團體對公務人員的貪污行為有向各級政府提出檢舉的權利;各級機關主管人員對所屬職員須嚴格監督檢查,如發覺下屬有貪污行為時,要隨時提出懲治或提請上級機關處理,不得徇情枉法,如因監督不周,主管亦要受失察處分,如是有意縱容,按情節輕重分別懲處,其在同一級機關之同級人員如有知情不報,亦受連帶處分;公務人員如有建筑軍用工事或購置辦公用品從中舞弊,侵占竊取盜賣公有財物,收受賄賂,假勢借端索要強募財物,意在圖利擾亂金融或違背法令收募捐款,征用土地、民眾財物從中舞弊者,均以貪污論罪;貪污額超出500元以上者處死刑,不足500元的將根據數額多少分別懲處有期徒刑或勞役,對克扣軍餉和盜賣軍火者一律處死刑。
通過立法程序規定公務人員的行為準則。在鹽阜區,1942年11月頒布了《鹽阜區司法人員服務紀律條例》,規定司法人員必須犧牲個人利益,效忠于民族解放事業,依法執行職務,有公正、清廉、謹慎、勤勉的修養,不得假借權勢營私舞弊,以圖本人或他人之利益;不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假公濟私,加害他人;司法工作人員無論是否主管事項,不得為親故關系說項或托請,在執行任務時,遇有利害關系應當回避,執法犯法,加重處罰。
同時,各根據地還通過立法制訂公務人員獎懲標準。如鹽阜區1942年7月頒布了《鹽阜區各級行政人員獎懲暫行條例》,11月又頒布了《鹽阜區司法人員任免獎懲待遇條例》,規定對依法行政,努力工作,恪盡職守者給予獎勵,對貪污枉法者,則給予嚴懲。
建立健全財經制度。各根據地根據統收統支、量入為出的財政原則,先后制定了預決算制度、會計制度、審計制度、金庫制度,嚴格劃分了財務行政、財務會計、財務保管和財務審核四個互相制衡的財務工作系統。1942年2月,華中局財經委頒布了《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政策草案》,對華中抗日根據地的各項財經制度作了統一規定。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華中各抗日根據地不僅重視廉政立法,也高度重視廉政執法。在蘇中三分區,1942年6月至7月的兩個月中,就有四個干部由于貪污被依法處死。蘇中稅務局第四分局主任邢愛身貪污4000元,師特務營營長李桂成貪污1000元,均依法執行槍決。淮南津浦路東六合縣移居鄉鄉長鐘某貪污受賄淮南幣120元,經淮南行署批準,于1943年9月召開公審大會予以處決。1945年5月,皖江根據地無為縣合作社有三個干部合伙貪污20余萬元(幣值比1941年縮小100倍),除令全部退賠外,為首的被判5年徒刑,其余一個判6個月徒刑,一個判3個月徒刑。
建立廉政監督機制來防治貪污腐敗
華中地區抗日民主政權建立后,又在縣級以上政權機構建立了參議會,區、鄉、保建立了人民代表會議,并以參議會組織法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法確定其宗旨和職權。如《蘇南行政區各級參議會組織條例》規定駐會委員會的職權為:(一)得派代表參加各同級政府行政會議;(二)督促并檢查各同級政府對參議員大會決議之執行及執行程度;(三)得隨時向各級政府提出建議與批評;(四)對現任之行政人員之貪污舞弊瀆職違法行為有檢舉彈劾之權。
在華中各抗日民主政權頒布的施政綱領和人權保障條例中,用法律形式保證人民參政議政,使人民真正成為政權的主人。公務人員違法或失職瀆職行為,致使人民的人權財權受到損害,人民可用各種方式向各縣政府或行政公署提出控告,按情節輕重依法治罪。1941年1月鄧子恢在淮南津浦路東臨時參議會作報告說:“希望各參議員及人民大眾隨時予以批評,予以告發,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是為大眾服務的,歡迎大家來批評。”“民眾來批評政府,來告發政府所不知道的一切壞現象,這不是攻擊政府,而是愛護政府。”彭雪楓要求參議會對第四師不客氣不間斷地批評與教導,使第四師更正規更堅強。1941年6月3日,鹽城第二次參議會召開,劉少奇在會上誠懇地表示:如果我們犯了錯誤,或者你們認為我們犯了錯誤,那就請你們,請人民不客氣地批評;新四軍吃了穿了人民的,就是人民養育的,就是人民的軍隊,人民完全有權利批評它,教育它,指導它,要求它去為人民的福利而戰斗。
1942年5月5日,鹽阜區行政公署召開八縣著名士紳座談會,龐友蘭等士紳代表對區里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批評意見。第二天,陳毅在座談會上就發表講話說:大家對黨政軍工作方面的批評,我認為都是對的,我代表黨政軍三方面誠懇地接受,一個共產黨員對別人的批評他只問對他的事業有沒有幫助,凡善意的批評均不拒絕,即使是惡意的批評甚至來自敵方的毀謗,他也作客觀的考慮,取其可作參考的方面,尤其他敢于公開承認自己錯誤,敢于向人民剖述他的錯誤以證明他糾正的決心。
華中各抗日根據地有各類報刊雜志250余種,這些報刊雜志對黨政機關出現的腐敗現象毫不客氣地進行了及時的揭露、尖銳的批評,指出其危害性和糾正方法。對報刊雜志的批評意見,政府高度重視,虛心接受,并在獎懲規定中把登報表揚和批評作為對政府工作和工作人員進行獎懲的一項衡量標準,來推進工作。報刊雜志發揮了很好的輿論監督作用。
反腐倡廉工作的特點和成效
新四軍和華中抗日根據地在中共中央和華中局領導下,繼承了中國共產黨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廉政傳統和反腐敗經驗,借鑒抗戰時期陜甘寧邊區的廉政建設經驗和實踐,結合自己實際,創造性地提出了一整套適應華中情況的廉政建設措施,從教育、制度和監督三方面,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其主要特點是:
實行了各具特色的廉政措施
新四軍和華中抗日根據地的反腐倡廉工作,是響應毛澤東“在一切黨政機關中講究節省,反對浪費,禁止貪污”的號召,在華中局統一領導下進行的。但華中地區面積廣大,各抗日根據地建立時間有先后,情況有差別,因此各地反腐倡廉工作各有側重各有特點。新四軍軍部機關和直屬隊,主要開展節約運動,同時開展大生產運動;第一師和蘇中地區著重解決干部中個人享樂主義、比資格比地位比待遇、官僚主義等不良傾向;第二師和淮南地區,針對一些干部貪污腐化,從檢查財政經濟入手,反對貪污浪費和腐化墮落,使少數犯錯誤干部得到幫助和教育;第三師和蘇北地區則突出以法治貪,頒布了大量相關法律制度;第四師和淮北地區開展了反對個人主義的斗爭,包括反對享樂主義、個人英雄主義、軍閥思想、自由主義、本位主義等;第七師和皖江地區的反貪污斗爭注意依靠群眾,并與舉辦各種學習班相結合,處理時部隊嚴于地方,黨政人員嚴于群眾。
提出了加強共產黨員修養這一歷史課題
腐敗問題說到底還是思想問題,一些人犯罪犯錯誤,就是因為不學習馬克思主義,思想松懈了。新四軍反腐倡廉時期,正值劉少奇在華中主持工作,他先后在華中黨校干部會上作了《論黨內斗爭》《組織上和紀律上的修養》《哲學的范疇》《人的階級性》《黨的建設》《論共產黨員的修養》《做一個好的黨員,建設一個好的黨》等重要報告。劉少奇認為,由于我們黨所處的環境是廣大農村,是長期分散的獨立的游擊戰爭,也由于我們的黨員大量出身于農民小資產階級,黨內存在著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因此,用馬克思主義這個思想理論武器來教育和改造黨員就成為最重要的任務。
劉少奇十分重視通過加強黨性修養來提高黨員素質。他說,共產黨員的黨性,是無產者的階級性的最高而集中的表現,也是無產階級利益的最高而集中的表現。因此,“共產黨員的黨性鍛煉,是黨員本質的改造”。在討論醞釀出席七大代表的中原局會議上,他強調,共產黨員、黨的干部,都要加強黨性鍛煉,要有很好的“黨德”。他說:七大代表,就是選像鄧子恢、張云逸那樣有“黨德”的同志。他要求每一個黨員都要努力提高無產階級的階級覺悟,做一個終生的好黨員,建設一個好的黨。
劉少奇所闡述的上述思想觀點,特別是關于黨性修養的觀點,是反腐倡廉的強大思想武器,不僅對華中和新四軍的黨員干部有深刻的教育意義,而且也教育了全黨,至今仍有現實指導意義。
首次闡述了“關于共產黨員享受觀”的思想
針對黨內和軍隊中出現的不良傾向,新四軍第二師政委鄭位三和第四師政治部主任吳芝圃,于1943年3月和6月,分別寫了《當前淮南黨內主要的不良傾向》和《反對不良傾向,鏟除個人主義》的文章,從不同側面和角度指出了個人享受的種種表現和危害,闡述了共產黨員的享受觀。
文章內容認為:個人主義是黨內一切不良傾向的總根源,是黨內一切非無產階級思想意識的總出發點,它以自私自利為基本的內容,以腐化墮落、反革命為必然的結果;產生這種現象的根源是一些人放松了思想改造,沒有深刻認識到所謂享受的真正意義;個人的一切都是由自己的階級性、黨派性和自己所生活的社會歷史賦予的決定的;個人的真正價值,在于為社會歷史上最進步的階級服務,為最大多數勞動人民的利益服務;共產黨員應該盡個人的責任,求階級的享受,其最高美德是艱苦奮斗,英勇犧牲;共產黨員的享受觀,是一種合理的享受,就是為推動革命,為革命工作,而給予必需的享受。
共產黨員要學習基本理論,深入反省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加強階級觀念和群眾觀念,加強組織與紀律的修養,尤其在日常生活上要特別注意調整和改進,與一切奢侈、怠惰、散漫、驕傲的現象作堅決斗爭;克服個人主義在認識上的根源,確立共產主義的人生觀。共產黨員享受觀的提出,豐富了反腐倡廉的理論思想。
新四軍和華中抗日根據地的反腐倡廉工作,樹立了共產黨和抗日民主政權在各階層群眾中廉潔、公正、高效、勤勉的形象,獲得了群眾的擁護和信賴。
新四軍和華中抗日根據地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抗戰時期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新中國的反腐倡廉建設做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成功的經驗,在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史上具有獨特的重要作用。